港生殘殺房東 檢求重刑

麥遭退學後,

齒顎矯正

,仍租屋在文大附近,

椰活

,原以每學年10萬元租金向房東林正義承租,

鐵櫃

,但去年6月,

特殊油脂

,改以月付1萬元繳付,

草蓆坐墊

,惟麥沒有工作,時常拖欠租金,常遭林打電話或到租屋處當面催討,麥認為已嚴重影響他的生活作息而感到不滿。去年12月2日上午,林再度到租屋處向麥討房租,麥當場向他抱怨,不要再不定時打電話或直接來敲房門討房租。林聞言後斥責麥「我把房子租給你,你為什麼這樣不尊重我,且說話態度這樣差」,此舉惹怒麥,衝上前先以拳頭猛擊林的太陽穴,林痛得逃到房內廁所,麥未罷手,拿起30磅重的啞鈴往林的後腦重擊,接著再持水果刀刺死林。犯案後異常冷靜的麥男,先用自己的軟床墊包裹屍體,再以膠帶綑綁後,棄屍在房門外的走道,隨後清理現場血跡,逃往附近的大樓樓梯間躲藏,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將他逮捕。檢方指出,麥被逮後,在幾次的偵訊過程中,雖承認犯行,對犯案過程交代清楚,但從未表露後悔、做錯事的態度,檢方認為,麥僅因不耐遭催討房租便萌生殺意,且手段殘忍,造成死者家屬一輩子傷痛,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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