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體壟斷專法 NCC:擬三層次管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研擬反跨媒體壟斷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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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三月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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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希望與綠營版本廣電三法修正草案併案審查。
     對於未來專法是否納入溯及既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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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石世豪昨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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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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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及既往是例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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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的回溯通常較無爭議,但有不利的回溯,容易產生爭議,因此要預先設想如何處理,若無法處理,在選擇回溯條款時,就要慎重考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法律事務處謝煥乾周四晚嚴詞批評綠營版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後,昨日上午NCC主委石世豪親自召開記者會,石世豪澄清說,最近一次與行政院長陳冲見面已是去年十二月中,這段期間並沒有與院長單獨會面,近期則是陳冲曾於九日與十日兩度來電詢問NCC對此案的法律分析意見,主要討論法案執行的困難障礙,以及採何種方式較為妥適。
     在NCC草擬的反跨媒體壟斷專法中,將管制業者於單一或多個媒體領域的集中度,參考國外法制,對廣播、無線電視與衛星電視頻道計算收視聽率,有線電視則計算訂戶數,報章雜誌以發行量或閱報率來衡量集中度。同時,NCC也研擬分為三層次管制,依集中度門檻決定要申報、審查或禁止。
     至於反跨媒體壟斷專法,是否加入回溯條款,石世豪指出,業者按照舊有法規去安排技術、資本與營業模式,若要回溯,這些都要進行調整,「我們在法律上會輸」,這對信賴舊法所做的努力將造成很大衝擊,不符信賴保護原則。
     至於旺中案,石世豪昨日表示,旺中併購中嘉案,NCC已做出許可,並且附加三個停止條件與二十五個附款的處分,沒有續審、重審或期限的問題,到目前並沒有變動,除非處分遭撤銷,否則「不會再有復活的機會」,目前在行政法院進行訴訟中。
     針對綠營版本內的媒金分離條款,石世豪認為,最好還是訂在金融相關法規裡,否則就像黨政軍條款,是黨政軍去投資,卻是廣電媒體被罰。如果被投資事業無法影響股東投資行為卻因此遭罰,不符合行政罰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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