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趙姓男子佯裝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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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通訊軟體與有興趣當伴遊的女子姍姍搭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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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假扮該女的男經紀人與姍姍見面並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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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姍姍發現都是趙男詭計怒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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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趙拿出對話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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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姍姍提到「本人表現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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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用按摩棒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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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認定2人你情我願處分趙男不起訴。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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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姓男子2015年7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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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訊軟體微信假扮暱稱「Connie」的女子與姍姍(化名)聊天,得知姍姍有意從事伴遊小姐,將她約出來見面,再自扮該女的男經紀人與姍姍碰面,利用姍姍認為經紀人會先「試車」心態,兩人開車到偏僻山區車震,事後姍姍得知Connie是趙假扮報警。趙男到案否認性侵姍姍,強調姍姍當時沒說不要,也沒有掙扎,並提出姍姍與Connie的對話,姍姍表示「妳家經紀好像喜歡我」、「我們有做啊,在車上」、「本人表現普通,不過用震動棒還不錯」。檢方認為證據不足給趙不起訴處分。(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