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開車門未留意肇事要罰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乘車準備下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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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注意後方有無來車或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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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關門時導致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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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將處3600元罰鍰。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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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車輛停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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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與乘客在開關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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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注意後方有無來車或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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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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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處駕駛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但職業駕駛如計程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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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盡告知義務,例如請乘客開門時要注意後方來車,卻仍發生事故,則處罰違規之乘客。1050622(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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