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提案擬修法 故意殺童原則處死

中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天談到有關女童遭砍身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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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哽咽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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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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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界能夠支持她所提出的修法。一名4歲女童今天上午騎乘兒童腳踏車與母親在環山路1段時遭王姓犯嫌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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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女童身首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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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死亡。警方趕赴現場將犯嫌制伏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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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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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嫌在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有就診紀錄。王育敏在第8屆立委任內,因發生台南遊樂場方姓男童遭割喉致死,以及北投劉姓女童割喉致死案,因此提出刑法增訂第271之1條草案,要求對於殺害未滿12歲的兒童,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全案在第8屆立委期間並未討論,因為立法院法案屆期不連續,因此第9屆立委任內,王育敏再度提案。王育敏補充說明,故意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原則上應處死刑,只有少數因貧困、久病等造成的殺子孫案,才可以適用無期徒刑。王育敏希望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能夠儘速將全案排入議程審查。王育敏說,過去討論類似案例,常有廢死人士反對,但任何立法都應聽社會重要主流的聲音。媒體問到,實務上法官對於精神障礙人士常常不會判處死刑,王育敏說,台灣社會要共同面對手段這麼兇殘的事情,國人情感完全無法接受這種事情,法官在裁量任何案件時,必須考量民意與國人情感。王育敏越說越激動,開始哽咽地說,這對孩子太不公平,任何關心孩童的人,完全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事情,也希望各界能夠共同來推動修法。1050328(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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