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 台灣落後太多

     「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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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已是明星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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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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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不但定義與法令規範都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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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諸多限制等待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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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工商團體負責人今(8)日將為此赴行政院會科技政委張善政催生「電子支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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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呼籲國內電子商務政策應更為開放。
     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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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金管會就網路拍賣個人與微型賣家的信用卡刷卡服務進行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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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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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工商團體中負責提案的電電公會指出,由於台灣沒有針對第三方支付有明確法規,加上現行運作模式是:「不能儲值、無法跨國交易、也沒有跨入行動支付」等諸多問題需要解決。
     因此,六大工商團體負責人今日會見張善政時,除催生「電子支付法」外,在法未定制前的過渡期間,建議由中央銀行與金管會統合相關機構成立單一輔導協調窗口,協助相關業者儘速提供第三方支付業務的申請。
     為解決第三方支付的問題,六大工商團體負責人會上門找張善政,據透露,除因張善政是科技政委,也是因為經建會主委管中閔一句話「驚醒夢中人」。
     日前,管中閔出席一場商界聚會,會中,他直言,「第三方支付」台灣落後國際很多,他一直與張善政討論要如何「急起直追」?
     六大也認同的表示,歐、美、韓、日中與國大陸都在銀行法之外,另有「電子支付法」,以規範非銀行辦理電子支付(包括資金移轉)相關業務。
     反觀台灣,六大指出,只有與信用卡有關的「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經濟部「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管理規範」,還有與預付卡有關的「銀行發行現金儲值卡許可及管理辦法」以及「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而且,只限於銀行及悠遊卡業的營運。
     雖然,中央銀行也有「非銀行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預收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的相關法規,但是,六大指出,也不適用第三方支付。
     就因為台灣沒有「電子支付法」作為開放第三方支付機構設立營運的法源依據,六大說,讓第三方支付這個產業變得無「法」可管,也進一步使交易資料安全及消費糾紛等問題也無「法」可處理。
     無法可管的影響,六大指出,去年我國電子商務市場營業額已達新台幣6千億元,今年預估可破兆元;同時,目前國內地下匯款公司及非法網路交易盛行,其所衍生的電子支付(含行動支付)因無「法」可以納入監管,銀行服務也無「法」因應多樣與便捷的商業網路交易,不但重重的衝擊台灣電子商務產業未來的發展,也致使鉅額稅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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