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訂家法 違者罰500至1000萬

     中職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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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禍起蕭牆。為能統一對外發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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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避免各球團各自對外不當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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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中職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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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聯盟昨天召開常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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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了解興農牛的交易狀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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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重點都圍繞在「家法」的訂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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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者恐開鍘罰緩500至1000萬元。
     從兄弟象每年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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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搖整體中職軍心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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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0月底興農擅發布新聞稿「不再經營職棒」,及12月初又自作主張宣布「興農牛沒企業接手,只剩下1、2家企業待洽談」,不僅增加交易難度,也不斷考驗著聯盟應變能力。
     聯盟常務理事會昨決議增加契約規章「8之1」,第1條,以後球隊轉賣,須透過聯盟統一發言;第2條,球團轉賣前須先告知聯盟與會長,再由會長通知各常務理事;第3條,球團確定要轉讓後,由聯盟對外發布訊息;第4條,球團轉賣,必要時可透過聯盟常務理事會協助處理。
     一旦違返契約精神,罰緩金額多寡將由聯盟決定,且未來朝大企業經營球團的原則不變。
     由於兄弟球團不斷表明明年可能是最後1年經營職棒,因此,預期知會聯盟轉售的時間點須在這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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