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獲鬥雞場 鬥雞傷痕累累4人起訴

59歲男子張欽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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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豐原偏僻山區經營鬥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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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4個月下注金額達5、600萬元。警方在過年前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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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雞渾然不知發生什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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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繼續爭鬥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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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鬥雞鬥到頭頂沒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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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血跡斑斑。張男等4人被依賭博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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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雞行為部分遭動保處行政裁罰。刑大偵二隊過年前查緝鬥雞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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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數十名賭客紛紛竄逃,當場起出53隻鬥雞、5萬多元賭金,張男除經營鬥雞場,還飼養鬥雞出售。該鬥雞場位於豐原區南陽路隱密果園內,入口裝有電動鐵門及監視器,賭客須由外圍把風人員過濾身分才能進入,固定週四開賭,每天僅賭3至4場。警方查緝,現場大批50、60歲賭客嚇得逃竄,反倒是賽場內的2隻鬥雞完全不理會周圍狀況、繼續搏鬥。其中一隻鬥雞卻突然倒下、腳朝天,警方還以為輸的雞被鬥死,張男還在一旁解釋,輸的雞是「裝死」,擔心小命不保。該鬥雞場採「時計制」、「高、低雞」等多種賭法,時計制限時1.5小時,時間到若未分出勝負仍由裁判決定;「高、低雞」則為小雞與大雞決鬥,若一定時間內,小雞未輸則獲勝。賭客簽注金額從100到5000元不等,賠率為一賠一,但必須扣除兩成抽頭金,做為場地費、飼主及裁判酬勞等費用,每場下注賭金約10萬元。檢方偵結,依賭博罪嫌起訴張欽豐、鬥雞裁判劉倍啟(51歲)、雞主趙幸熾(57歲)、把風人員游武男(74歲);張欽豐提供鬥雞決鬥賭博,涉虐待動物部分,則由動保法行政裁罰。(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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