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36年前夕 美將台灣關係法視為神聖

東亞局最近一次公告「美台關係現況」是在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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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如下一段:台灣關係法提供了美台之間非官方關係的法律基礎;美國神聖面對(enshrines)協助台灣維持防禦能力之承諾。一個多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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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希頓‧卡特獲國會同意出任國防部長。當參議員詢及台海議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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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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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提供足夠防衛所需給台灣。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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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間,2位美國官員談台海時未提台灣關係法。台灣似乎有人因此擔心此法消失了。其實是過慮。這2位官員,一是東亞助卿羅素(2月4日),一是國務次卿薛曼(2月27日)。羅素說「美國兩黨一致支持台灣的防禦所需」。這不正是台灣關係法的明文規定?薛曼說,「台海不再令人天天擔心,是好事,意味著更加和平與繁榮」。這不正是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第一句話:「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論周延,民進黨秘書長吳釗燮上周訪美,國務院發言人重申一個中國政策,「此政策係基於3個公報及台灣關係法」。幾年前,歐巴馬在北京與胡錦濤會談後的記者會上公開提及《台灣關係法》。兩相對照,不論面對紅、綠,本法都是美國處理台海議題的最高指導原則。沒把愛字掛在嘴邊,並不意味不愛。36年過去了,如果硬說《台灣關係法》消失,那是消融在實踐中,昇華在神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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