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張姓男子逼年僅6歲、7歲的女兒看A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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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長女「嘿咻送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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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哄騙次女「妳知道小孩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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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們遭性侵時用力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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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張男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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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未得逞。新北地院認定張男性交未遂21次,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其18年。2004年,張男趁著妻子外出上班,逼迫女兒們脫衣給他玩,之後食髓知味,叫女兒躺好給他上,還逼看A漫助興,幸女兒們用力掙扎,加上張男「不舉」,女兒才未慘遭毒手,妻子得知後,憤而與張男離婚,卻未獲得女兒監護權。張男惡行變本加厲,長女有次向爸爸要求手機,張男竟脅迫她「嘿咻送手機」,長女每星期遭張男性侵未遂3次,張男還跳過生理期、逼她吃避孕藥。女兒們不停向親友反映「爸爸摸我」,但長輩擔憂「家醜不可外揚」,只有私下勸說張男,沒人願意處理,直到前年,長女鼓起勇氣向老師舉發,張男長達10年的惡行才曝光,女兒們也被校方、社會局緊急安置。法院審理時,張男否認犯行稱,長女不是他親生的,才聯合次女誣賴他,而且長女身體不好、生理期不準,才叫她吃避孕藥調經;但張男測謊未過,法官不採信張男說詞,當庭痛斥他「枉為人父」。(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