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籲速查興航涉詐欺 確保消費者權益

復興航空無預警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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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憂心債權人及員工可能申請扣押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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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檢調應積極調查興航在旅展促銷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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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速確立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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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扣押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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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消費者損失獲賠。消基會今天舉辦「復興航空宣告停業 消費者權益不容負心!」記者會。消基會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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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復興航空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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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民眾去電詢問「自行購買其他航空機票」與「國內航線改乘火車」的差價,可否求償等問題。消基會質疑,雖然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說,旅展促銷至宣布解散的那一刻,並沒有財務危機,以及旅客退費與員工資遣費都已交付信託,以確保後續作業無虞;但是消基會仍擔心,「債權人和員工也可能對復興航空現有資產實行扣押」,恐怕影響消費者獲理賠的權益。消基會強調,呼籲檢調儘快就復興航空於旅展期間促銷是否涉及詐欺進行調查,儘速於刑法上確立詐欺,則檢調也能依法扣押資產或查扣不當利益所得,以確保消費者理賠權益。消基會還主張,透過旅行社代購票的旅客,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8條規定,旅行社可在扣除代繳的規費與必要費用後,將旅費餘款退還消費者;但是消基會認為此舉讓消費者被無預警取消航班後,再被剝一層皮。消基會認為,復興航空停業是因為「財務狀況不佳」,是經過一段觀察與評估期得出的結論,業者有充份時間告知旅客及消費者及早應變,不應與發生天災、恐攻、華航罷工等突發事件同樣視為「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雙方當事人之事由」,並因此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8條規定執行理賠。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消保官王德明說明,復興航空「財務狀況不佳」,對旅行社來說是不知道的情況,所以無法歸責於契約中的另一方,即旅行社。105112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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