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空軍中校袁曉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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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內被中尉退役的同學陳文仁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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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所掌軍事機密複製到隨身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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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陳送交中共中央情報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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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間共交付十二次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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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七百八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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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因企圖收買學弟不成而被揭發。高等法院五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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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袁洩密給與中華民國武力對峙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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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陸海空軍刑法中的洩漏軍機給敵人罪,判他十二個無期徒刑,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文仁犯案時沒有軍職,被依刑法違背職務行賄罪,共十四罪,判有期徒刑廿年,褫奪公權五年。
昨天宣判和延押庭都不公開,陳宣判後還押,袁在延押庭上吵著要交保的聲音,連在法庭外都聽的到。由於袁收押理由中僅串證不再存在,其被判十二個無期徒刑重罪,有逃亡之虞,讓他再被延押兩個月。袁在還押路上,還嗆記者知不知道他犯什麼罪?
袁曉風和接洽的陳文仁都是空軍戰管單位地勤,犯案時間橫跨袁退休前後的民國九十年到九十六年間,剛好是隨身碟普及的時代。扣案的隨身碟、通聯譯文和袁曉風帳戶明細,都是本案定罪的重要證據。
陳從袁手上拿到機密嫌不夠,還和袁將魔爪伸到同在戰管單位的學弟,但任憑兩人威脅利誘,兩名學弟都堅不配合,還向軍方呈報。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因此展開反情報工作,釋放假情報釣魚蒐證,並配合高檢署指揮調查局偵辦,檢調去年三月見時機成熟,收網逮捕兩人。
本案經高檢署起訴,高院昨日審結,由於兩人把軍事機密洩漏與交付給中共中央軍委會總參謀部二部(掌管情報),罪證明確,而中共目前是和我國武力對抗的國家、政治實體,是陸海空軍刑法定義的敵人,袁犯的罪因此從三年到十年,加重到無期徒刑或死刑。
由於本案起於陳文仁牽線慫恿,袁曉風所犯十二條洩密罪全部被判無期,褫奪公權終身,與另一件違背職務行賄罪合併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文仁因適用減刑條例,數罪併罰判有期徒刑廿年,褫奪公權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