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表示,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從100年7月1日施行,
,迄今即將屆滿5年,
,如超過5年請求權時效,
,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只要生產當天在國民年金保險加保中的人,
,即可申請國民年金生育給付,
,還未請領的,請儘快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以免超過請求權時效影響請領權益。(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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