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行銷長Anand Chandrasekher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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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與聯發科的確已針對合約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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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雖無法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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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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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合約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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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銷3G的手機業者不論是否使用高通晶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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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必須向高通繳交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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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外傳美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向高通施壓則是不實報導。
高通在3G、4G通訊協定上擁有眾多專利,逼得3年多前聯發科為進入3G市場,與高通簽下一張協約,聯發科同意不會將晶片組售予未與高通簽下技術授權合約的手機業者,並且同意交出客戶名單與出貨量,以方便高通驗證手機業者權利金是否如實繳納。
根據合約,聯發科不需要替客戶向高通支付相當於整機出貨單價5%的權利金費用,但高通此舉也讓聯發科無法將其晶片組明目張膽地賣給未繳交權利金給高通的手機客戶,讓聯發科在中國拓展業務難免綁手綁腳。外界傳出,聯發科因此向美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並獲得回應,逼使高通撤銷上述合約。
面對外界傳言,高通行銷長Anand Chandrasekher表示,高通與聯發科之間的合約沒有撤銷、中止或取消,但他也證實,雙方的確已更改合約內容,更改部分則基於保密條款而不能透露。
Chandrasekher進一步澄清,聯發科沒有向美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公平會更沒有向高通施壓,這一切都是子虛烏有,而無論聯發科、高通雙方合約內容怎麼更動,都不影響高通與手機業者之間的授權協議,換句話說,不論是不是用高通的手機晶片組,只要是產銷3G、4G手機的業者,都必須與高通簽訂授權協議並繳交權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