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法因應勞動行為裁決制度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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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工團體提出的勞動部應對裁決調查過程進行職權調查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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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已經在104年進行相關修法工作。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及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幹部今天提出勞動部應對裁決調查過程進行職權調查、縮短審理時間及建立移地或入廠訪查機制等訴求。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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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回應部分意見必須透過修法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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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也已經在104年開始進行相關修法工作。勞動部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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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國100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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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共受理案件28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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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作成裁決決定125件。不過由於陸續都有勞工團體和專家學者提出相關制度的修改建議,勞動部也已經在104年著手研議修法方向。除此之外,也準備將許多審理規則,明訂於勞資爭議處理法授權子法的範圍,以增加裁決制度完整性。勞動部舉例,像是勞工沒有能力聘任律師參與裁決,勞動部目前已提供補助與被解僱工會幹部律師費外,未來也會朝向擴大補助範圍方向研擬。各界提出的相關意見,勞動部強調均將列入未來修法參考,也會邀請工會幹部參與修法會議,讓裁決機制能與時俱進,發揮保障勞工行使勞動三權的目標。1050420(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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