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趕快讓大法官做事

近日大法官推薦人選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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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人選問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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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漏洞也讓大法官遭質疑功能不彰。去年人民聲請釋憲案共79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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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有9件作成解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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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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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應盡速完成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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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大法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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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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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捍衛憲法的積極功能。實施66年的大法官釋憲制度,因規範人民聲請釋憲,須在判決定讞後才能提出,也因此許多民眾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法官適用法條有違憲爭議,卻因制度的缺陷,就算聲請釋憲,也立即遭大法官會議以程序不合法駁回。為了解決這個攸關民眾權益的問題,司法院在2年前通過《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未來民眾打官司,若認為案件適用的法令有違憲之虞,不用等到判決確定,可以跳過各級法院直接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讓人民的訴訟權益更有保障。修法內容明訂,釋憲案不再由大法官會議「閉門審查」,改由新設的「憲法法庭」,以言詞辯論公開進行審理,在公開透明下,讓外界可以評價釋憲結果的優劣,而大法官之間也能良性競爭;但這項修法草案,卻遭部分立委杯葛,至今法案仍躺在立法院沒有審議。大法官會議屢遭質疑成效不彰,實須進行體制改革,讓承審的大法官公開審案,並作成指標性的法律解釋,如引發爭議的死刑議題,及同志禁婚的法令是否違背《民法》一夫一妻制,都須大法官息紛止爭。立委在批評大法官功能不彰的同時,理應盡速通過修法,讓大法官審案透明化,並以顯名制度讓主筆的大法官公開,受全民監督,除減少黑箱疑慮,也必能提升大法官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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