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昨(16)日通過金管會提出的保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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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壽險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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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訂若因故身亡將可給付喪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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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為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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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兼顧未滿15歲未成年人的保險保障權益及生命權保護。0206南台強震導致台南維冠大樓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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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多名未滿15歲的孩童身亡。雖然部分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有購買壽險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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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依據保險法第107條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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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能退還所繳保費並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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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對此,多名立委提出各種修法版本,不過立法院財委會審查時各界意見紛歧,故決議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由金管會提出修正案。金管會表示,此次針對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壽險契約,修正為除給付喪葬費用外,其餘死亡給付約定均無效。至於喪葬費用支付金額,金管會明訂以30萬元為限。保險局表示,主要參酌社會殯喪實務,以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殯葬費補償限額為30萬元,加上考量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多具學生身分,已有100萬元學生團體保險保障,因此規範喪葬費用上限為30萬元。金管會指出,此次修法將開放未成年人發生死亡事故時所需的喪葬費用保障,並以限額給付方式滿足人道需求,同時兼顧管控道德風險。金管會將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時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