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名捆工把女兒當成洩慾工具,
,從女兒四歲讀幼稚園起,
,每周一至三次強迫女兒幫他口交並發生性關係。被害少女國三時自殘,
,被師長發現追問,
,才得知遭狼父蹂躪長達十年。新竹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
,判狼父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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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