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飼主嫌吵 摔死幼犬 判刑5月

     新北市男子彭鼎麟去年因不滿自己飼養、甫出生的幼犬太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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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徒手將2隻小狗重摔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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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隻幼犬因傷重死亡。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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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男罔顧動物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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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行惡劣實不可輕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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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他坦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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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彭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彭男在101年8月7日晚上7點半,被陳姓女子目擊,於新北市新店區廣興路口,將2隻剛出生的幼犬高舉拋向前方落地,以此方式無故虐待、傷害動物。
     陳女發現後立即報警,員警趕赴現場逮捕彭男,並發現現場有3隻小狗一動也不動躺在地上,已呈現死亡狀態,另2隻奄奄一息的幼犬,則由陳女帶回家照顧,但其中1隻小狗因傷重死亡。
     彭男犯後坦承犯行,但僅坦承重摔2隻幼犬,其他的小狗則是一出生就猝死,並非受虐致死。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動物保護觀念已成為國際間重要的普世價值之一,我國也順應世界保護動物的潮流,特別制定《動保法》,且行之有年;彭男無視法律,徒手拋擲無力反抗的小狗致死,罔顧動物生命、輕蔑動物生命尊嚴,不可輕饒。
     法官審酌,陳女只親眼目睹彭虐待2隻小狗,無法證明其餘3隻死亡的幼犬是受虐致死;考量彭男事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18日對彭男虐殺2隻幼犬的惡行,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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