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上訴救鄭捷?最高檢:非停止執行事由

最高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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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律師團在槍決當晚遞狀聲請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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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聲請非常上訴並非法定停止執行死刑的事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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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錦河攝)

捷運殺人魔鄭捷10日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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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律師團當晚9時許趕赴最高檢察署遞狀聲請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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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槍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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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距鄭捷遭槍決的晚間8時47分已逾1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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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狀同時鄭捷早已伏法。最高檢今日表示,鄭捷律師團在槍決當晚遞狀聲請非常上訴,但聲請非常上訴並非法定停止執行死刑的事由。資深檢察官回憶,法務部前年4月29日晚間槍決死求劉炎國,其委任律師當天下午曾為劉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但1個小時後就被最高檢以7頁理由書駁回,最高檢並將駁回狀以傳真方式送達劉炎國手中,執行檢察官確認劉無非常上訴意願,依法執行槍決。(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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