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登廣告批政府 政院回擊:應把錢拿來辦保險

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明政府對Uber三納原則。(呂雪彗攝)

UBER來台違法營業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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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進黨團版的《公路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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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對Uber違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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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罰款從5萬到15萬元提高至10萬到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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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並大動作在4大報刊登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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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擊政府打擊共享經濟。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下午回擊表示,政府堅持納管、納稅、納保險的「三納」原則沒有改變,UBER應該把登廣告的錢,趕快拿去幫司機取得職業駕照、辦理運輸業公司登記和為消費者保險。

公路法修正通過可重罰 Uber:非常失望
徐國勇表示,「任何行業不可拿共享經濟或科技經濟的旗子,而不遵守法律」。政府並非不開放Uber,政府保障人民措施仍必須盡到責任,他說,UBER用民間白牌車去營業,若發生重大車禍,UBER一走了之,傷者要找誰賠償?全台灣的公共運輸業都有納保,為何Uber可以不納保?徐國勇強調,政府開放Uber合法營業有三大前提,包括納管、納稅及納保,而納管才能確定納稅的真實性,全世界讓Uber合法的國家,都需要是合法職業駕駛,UBER來台也曾承諾要具有職業駕照,「Uber在其他國家就可以遵守,為何來到台灣就不遵守?」政府不是不開放,只是要求Uber司機要有職業駕照,這要求不過份吧? 但Uber對三納都不遵守。徐國勇透露說,前兩天有計程車司機來找做選民服務,即計程車駕照換照,因他開了五年計程車後換照被發現法院40年前有判決他殺人未遂前科,徐告訴他無法處理,除非要修改辦法,這名司機說,「那沒關係,我去開Uber」,因此合法計程車司機和UBER不同時,有道理嗎?職業駕照與一般駕照對消費者保障不同。國民黨這次加碼重罰至3000萬,甚至可吊扣牌照及駕駛人執照,顯見朝野立委對Uber均歡迎共享經濟,但對三納都要求Uber應遵守。(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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