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台北文創 不相讓協商破局

「松菸BOT案」協商歷經3個月宣告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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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和台北文創公司談不攏包括開發、營運權利金、土地租金及進駐產業類別。市府認為權利金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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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文創產業」的樓地板面積又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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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文創也不輕言退讓。北市府估算開發權利金至少損失1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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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提高;土地租金未來46年將增加超過10億收入;營運權利金與進駐的文創產業類別大家還需再「喬」。文創產業不到65% 違約台灣大哥大無法在1日前讓出1層樓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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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協商破局。台北市文化局文創發展科專員吳俊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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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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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事業「文創產業」應至少占總樓地板面積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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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附屬事業最多占35%。吳俊銘解釋,台哥大自認是文創產業,但查證稅籍資料,營業別是手機批發、電子器材和無線通訊等,都不是文創產業,因此該公司使用的3500多坪空間,都被認定為「附屬事業」,合計比例已達40%、違反約定,所以要求改善。台北文創每年應繳交營業收入的0.5%給市府,作為營運權利金。依照契約,園區內的停車場、辦公室租金、住宿和店鋪等收入,都應由台北文創開立發票。但目前除了租金、停車場、旅館的收入,其餘像商場、電影院、展覽廳等的發票,都是以「誠品松菸店」名義開立,而非「台北文創」的名義開立。開發權利金 至少損失10億業者以誠品名義開發票,等於讓市府短收權利金。吳俊銘表示,據台北文創提出的投資執行計畫書,實際營運的46年內,共應給市府2.6億營運權利金,攤算下來每年要繳500、600萬元。但2013年5月中開幕後,隔年只繳了56、57萬元,和預期相距甚遠;去年須繳交的金額,則還在結算中。開發權利金部分,當初設定為13億元,但市府後來找估價公司試算,得出32億、36億和76億不同版本,認為至少損失10多億元,也希望提高。另外,當初市府准許台北文創從松菸古蹟區調派約3萬1200平方公尺的容積,以達成目前文創大樓14層的高度。但文化局以當地容積率240%的情況,認為業者應多租1.3公頃的土地才能對應,因此市府每年要加收2200多萬的租金,46年下來將增加超過10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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