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防法制化 邱太三:參考國外規範立法

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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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威權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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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防工作都用行政命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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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侵害人權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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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國外機制與規範立法。邱太三上午在立法院被問及法務部調查局草擬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被質疑恢復「人二」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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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處理機關保密都有相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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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威權時代造成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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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很多保防工作都用行政命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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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侵害人權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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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憲政法治。他說,「人二」是威權體制,執政黨為維護政權所設的單一機構,由調查局「人二」系統做這樣的工作;過去沒政黨輪替與民主監督機制,但台灣走到目前,已沒有一個政黨可永遠執政。他說,過去一條鞭,現在軍中保防由國防部負責、社會保防由內政部負責、機關保防由法務部負責,與過去集中在單一單位不同;未來處理方式目前還在討論。「人二」是「人事室第二辦公室」簡稱,威權時代「人二」隸屬調查局人事查核系統,調查機關考核公務人員個人思想,影響人事正規升遷。1060302(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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