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2.5億 台版華爾街之狼羅栩亮4人判重刑

台版《華爾街之狼》、兆良科技違法吸金近2.5億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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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審結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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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良科技負責人羅栩亮被依違反公司法判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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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易科罰金;違反證交法判刑6年、會計師陳功源與盤商黃泳學、黃馨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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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噓與歐洲醫材大廠、台北醫學大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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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來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大使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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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高兆良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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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功源判刑8年;盤商黃泳學判刑10年、黃馨儀判刑8年6月。羅栩亮是在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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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桃園龍潭虛設兆良公司,資本額200萬,羅等人因擔心公司規模過小,廠商拒絕合作,先將資本額虛偽增資至3000萬,再透過誠信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陳功源作帳,將資本額虛偽增資到1億元。虛偽增資後,羅栩亮再與黃泳學合作,在兆良公司網站張貼兆良與北醫大、Chirana Group等公司均有業務往來;兆良還促成北醫大與斯洛伐克克美紐斯大學締結姊妹校等誇大不實資訊,並進行財務報表美化,讓投資人相信兆良前景看好,吸引投資人買股。羅栩亮集團不法獲利2億4993萬餘元,其中羅獲利3663萬餘元;黃泳學2470萬、黃馨儀4418萬多元。(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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