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劫財 害死大學生判24年

     男子何浚萬因缺錢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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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駕駛偷來的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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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衝撞騎士連續製造2起假車禍搶劫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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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名被害人為雲林虎科大學生楊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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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腦部撞地慘死。最高法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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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男惡性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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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依強盜致死罪將他判刑24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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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雲林的何男,在99年10月18日偷竊1台小客車後,找來友人邱俊文(判刑9年確定)共謀犯案,何向邱表示,開著偷來的車外出作案,可規避警方追緝,於是謀議到外縣市以假車禍真強盜的方式搶劫。
     當天凌晨2點,何、邱從雲林縣斗六市出發,開車沿省道往嘉義方向行駛,找尋下手對象;何男等人在嘉義縣大林鎮省道旁,見柯姓女子單獨騎乘機車,認機不可失,於是從後方高速撞擊柯女,趁對方倒地一時無法爬起時,強盜新台幣2萬元現金和手機等財物。
     5天後,何男因前案所得豐碩食髓知味,再次竊得自用小客車後,於嘉義縣溪口鄉省道,開車追撞由男大生楊順隆騎乘的機車,行搶數百元;楊因被撞擊後跌落機車,撞傷腦部致腦挫傷,送醫後死亡。
     最高法院認為,何男正值青壯年,卻以衝撞方式,趁他人倒地時強盜財物,手段凶殘,令人髮指,還害男大生與父母天人永隔,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27日依強盜致人於死罪,將他判刑24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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