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少女小涵不滿父親管太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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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因她考試成績太差趕她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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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怒下報警指稱遭父親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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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父親被移送法辦;由於小涵說詞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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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通過測謊也無其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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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廿二日給這名父親不起訴處分。
律師林俊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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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涵可能涉及誣告罪嫌;誣告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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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檢方偵辦案件最後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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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他人誤會想賺案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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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明確事證,才會主動簽分誣告,否則多會等到對方提告,才會介入。
小涵(十四歲)向警方指控,爸爸在她小學四年級時的某個夜晚,喝完酒後撲到她身上,要她陪睡覺,強脫她的衣服並說「我跟妳媽媽也是這樣做」,最後性侵得逞;但小涵在檢方偵訊時,卻又說她不記得衣服是自己脫的還是爸爸脫的,也不確定爸爸有沒有性侵得逞。
父親偵訊時指出,小女兒從小都是母親護著她,他則扮黑臉,壞人都是他在做,小女兒報警前一天,曾白紙黑字詳列數點聲明,要他別再管她,還要他簽名,他才氣得把她趕出家門。
父親表示,小女兒事後跑到姊姊租屋處,隔天姊姊帶她回家,他又因小女兒成績問題,與小女兒大吵一架,並要她滾出去,小女兒為報復他,才會口不擇言說謊。
小涵姊姊出庭作證時指出,只有報案當天有聽妹妹提到遭父親性侵,但她從小到大都未聽聞或目睹過,小時候爸爸幫他們洗澡時,也沒有任何異狀,應該是妹妹不希望爸爸管她,才會說出這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