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票錢變工作費 涉賄立委判無罪

     國民黨籍山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等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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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三月因涉嫌賄選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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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審結做出全部「無罪」宣判。法官認為簡東明被控以每人二千元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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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錢是工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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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搜出四百廿萬元也是競選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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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用來行賄。
     除簡東明與太太戴錦花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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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獲判無罪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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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是高市那瑪夏區民生國小校長周秀梅、簡的助理周維平及樁腳盧保生、王清和。
     對於判決結果,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呂幸玲表示,將詳閱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雄檢起訴時曾指出,簡東明為競選連任山地原住民立委,在前年十月、十一月兩度拜託周秀梅幫他籌組後援會;周女後來受指示將拿到的三萬元,以每人二千元分裝到十五個信封,再由盧、王幫忙行賄;簡東明在屏東住家兼服務處也被查扣涉嫌買票現金四百廿萬元。
     不過法官認為,涉受行賄對象在收到二千元後,確有持續幫忙輔選工作,並認知拿到的是工作津貼,而非期約投票給簡東明。
     至於簡家四百廿萬元是簡東明在搜索時主動吐實並告知放在哪裡,而依中選會規定,第八屆山區原住民立委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上限為一一九一萬四千元,被搜出四百廿萬元僅是其三分之一,在沒有其他證據佐證之下,簡東明所說的錢是競選經費應可採信,因此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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