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慰軍魂系列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福建仙遊7日電)「為國捐軀的事實不會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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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撫卹金的申領會過期?」故國軍少校王開鎖1952年在敵後作戰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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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卹金登記有案;但他遠在福建仙遊的妻兒先後來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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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無功而返。曾任福建省府委員的烏坵作家高丹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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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姨父傅培琦之所以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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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是姊夫王開鎖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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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開鎖是傅培琦最崇拜的人。兩岸開放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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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培琦多次到大陸探視王開鎖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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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協助申領撫卹金。1988年傅培琦第一次回仙遊探親,淚灑王開鎖墓前。王瑞珍回憶說,舅舅不斷握拳重重搥打墓碑前祭台。當晚,王瑞珍告訴傅培琦:「舅舅,我沒看過爸爸的照片…。」隔年,傅培琦將王開鎖在忠烈祠的照片透過印尼親戚轉寄到大陸。時隔27年,談到第一次看到王開鎖的照片,王瑞珍老淚縱橫地說:「那時,我活到44歲,才知道爸爸的長相。」傅培琦於2001年過世,高丹華說,姨父生前大力協助王家向台灣申領撫卹金。王瑞珍出示軍方2013年9月的公文,文中說明,故陸軍少校王開鎖1952年9月作戰死亡,奉准撫卹有案,因無合法領卹遺族在台,保留領受撫卹權利在案…;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遺族應在1997年7月1日起的5年內申領。公文同時指出,由於王瑞珍未在規定時間辦理,喪失權利。2014年1月,王瑞珍來台拜訪軍方,受到4名軍情局人士接待。他向官員哭訴,在圓山忠烈祠找不到父親的牌位。王瑞珍說,當時一位官員安慰他說,「你不要哭,你應以父親為榮」,並告訴他「我們一定會幫你申請撫卹金,我們會好好照顧情報員的家屬…。」言猶在耳,軍情局在當年2月7日的回函,一如2013年的公文,直指王瑞珍申領時效已過。王瑞珍說,其實媽媽傅秀芹早在1990年來台灣時,就曾向軍方申請撫卹金;當時台灣當局還未立法恩澤大陸遺族,軍方甚至要求媽媽提出未改嫁證明。王瑞珍激動地說,媽媽是了保存王家的血脈而未改嫁,卻因為撫卹金卻備受屈辱。他納悶:「媽媽沒有改嫁,我也沒入贅;為國捐軀的事實不會過去,為何撫卹金的領取會過期?」由於爭取未果,白馬村民甚至質疑撫卹金遭傅培琦A走。高丹華表示,這樣的說法是因人性誤解使然,雖然對傅培琦不公平,但她可以理解。高丹華說,王開鎖是中華民國的好軍官,為黨國犧牲時才30歲,生前來不及盡到父親責任,死後更連累孩子,以致孩子一生活在父親陰下,不得溫飽,這是大時代的悲劇。她籲請政府以專案方式重新審視本案,讓殉國者死得其所,生者得到照顧。王瑞珍也說,父親一生對黨國忠心耿耿,到頭來家破人亡;「這是我父親的賣命錢、血汗錢」。有生之年,他要繼續努力,向台灣爭取父親應有的尊嚴。1050707(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