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與兒子Kimi。(本報系資料照)
林志穎4年前轉發網友PS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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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上官司。(取自網路)
原作《中華男兒》。(取自網路)
林志穎4年前曾因為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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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轉發一張網友PS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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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料卻因此惹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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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攝影師朱慶福以侵權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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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狀告上法庭並求償110萬人民幣(約台幣500萬元)。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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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穎今日也於網路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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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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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承認錯誤,以後一定謹慎。」根據北京海淀法院通報,原告朱慶福認為林志穎行為導致該作品被嚴重娛樂化、作品表達的創作思想遭到嚴重曲解,與作者透過原作品想要表達的民族氣節、民族精神的嚴肅主體背道而馳,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因此要求林志穎、北京微夢創科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與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停止秦侵權、公開賠禮道歉以及消除影響。林志穎公開道歉全文:4年前,看到網路上一張廣泛流傳的我的光頭PS照,覺得p得很有趣就發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今年,知名攝影師朱慶福老師以PS照侵權為由,上告法庭並索賠110萬人民幣http://t.cn/RJOfVxK。特此宣告:1、因為覺得有趣,未多做考慮就將網友PS的圖片發出來跟大家分享,並未意識到照片是改動於權利人的攝影作品,這是我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認錯誤,以後一定謹慎;2、本人尊重智慧財產權,身為公眾人物,我們也有影視、音樂等方面的智慧財產權需要保護,深知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3、對權利人攝影作品造成的傷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誠摯道歉;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全權處理,並已由律師向權利人轉達歉意並主動提出賠償意向,期望能得到權利人的諒解;5、作為公眾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責任、影響,未來再發微博,一定更加謹言慎行,多做思量。6、謝謝各方的監督。(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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