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夜店獵豔 「撿屍」硬上被訴

     何姓、連姓男子相約到台北市夜店「撿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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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兩名長相甜美的女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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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連灌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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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酒醉被帶回連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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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安排在客房和主臥房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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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男不顧在客房的女子反抗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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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女隔天因下體疼痛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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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友人哭訴而報警處理。士林地檢署昨依強制性交和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將何起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廿歲何姓男子今年三月和另一連姓男友人到台北市夜店「BABE18」喝酒,並尋找獵物意圖「撿屍」,當天認識兩名長相甜美的女大生小潔(化名)和小莉(化名)。
     四人一起喝酒到清晨,夜店打烊後因兩女皆酒醉,何和連攙扶兩女共乘計程車前往連的住處,何趁和兩女坐在後座時,先伸手撫摸小潔胸部試探,遭制止後作罷,將目標轉到小莉身上。
     抵達連男的住處後,小潔本堅持要和小莉同睡一間房,但何男連拖帶拉將小潔安置在主臥房後,隨即跑到小莉所睡的客房,將房門上鎖,不顧小莉大喊「不要」,強脫其衣褲性侵得逞。
     隔天早上,小潔因趕著要打工,叫小莉一同離開該處,小莉因下體疼痛,流血不止,趕緊在小潔陪同下就醫,才哭訴自己遭何男性侵而報警處理,小潔遭何摸胸部分則提告性騷擾。
     何男向檢方辯稱,當天他因喝醉,僅記得出夜店後去連的住處,其他都不記得等語。
     但檢方調查,小莉從事發後,便出現情緒低落,甚至多次向友人透露、在臉書上留下有想輕生念頭的文字,以及她向社工表示,經常有難過的情緒產生,責怪自己不該去夜店,導致性侵害一事。
     另外在小莉下體也驗出和何男符合的DNA型別、性侵害驗傷診斷書等等證據,都可認定何的性侵犯行明確。
     而另外遭小潔控告強制猥褻的連男,則因酒醉僅和小潔共躺在床上,罪證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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