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家屬赴陸探視 陸委會認為有空間

45名涉及肯亞電信詐騙案的台灣民眾被遣送至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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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今天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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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探視的問題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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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相關法規規定嫌犯在羈押期間允許家屬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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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明文規定羈押禁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秘書楊家駿下午在例行記者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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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肯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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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海峽交流基金會、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5日上午將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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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陸委會主委夏立言主持。在家屬探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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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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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回覆「依規定安排」。就陸委會了解,大陸相關法規規定嫌犯在羈押期間允許家屬探視,除非基於偵查理由,規定這名嫌犯羈押禁見,這部分仍視個案而定。他表示,15日召開的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包括討論全案交涉事項、如何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的層級、赴大陸進行人員探視、家屬探視等。楊家駿說,兩岸針對台灣民眾在第三地遭逮捕,均比照2011年發生在菲律賓的電信詐騙案後雙方所達成的共識,以各自帶回涉案人,並提供他方有關事證之模式辦理。不過,在這次肯亞電信詐騙案中,陸方將45名台灣民眾遣送至大陸,陸委會已提出嚴正抗議。陸委會認為,兩岸依據過去雙方合作默契,陸方應儘速將扣押在大陸的45名台灣民眾送回台灣。105041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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