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核四公投後 擁核聲音才出現

     核四公投引發朝野政黨及公民社會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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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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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議題有其法律和政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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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可以解決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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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推動公投是「認真的」。他更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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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部門做了這麼多努力後,若半年後公投結果仍支持停建,表示行政團隊「很爛」,他將會負起責任。
     江宜樺上任後提出核四存廢交付公投,很多人認為原本並無此爭議,何必主動碰觸?江宜樺說明,核四今年便面臨是否裝填燃料棒的問題,今年到明年上半年間,一定要決定能否運轉,而此一決定將反映在今年的預算審查,可能面臨極大杯葛,甚至在刪除或刪減時做成附帶決議,要求核四停建。
     因此江揆認為,不能讓問題繼續無解,甚至成另個美牛案,在立法院連執政黨立委都無法支持,行政部門沒有人能為經部辯護,因此決定用最民主的方式接受公投檢驗。
     江宜樺表示,核四是否停建,最終必須尊重公民的最後決定,但在公投主張提出後,創造了核四公共政策的辯論平台,擁核的聲音才開始出現,過程中讓政策正反意見都得以討論。
     外界質疑政府在配合核四公投而規劃不在籍投票時,並未包括通訊投票,是否無意衝高公投投票率?江宜樺表示這「完全不是事實」。他指出,自他在內政部長任內規劃不在籍投票時,就了解受限於政治信任問題,通訊投票問題不容易處理,政府甚至可以認真思考提前投票,但涉及兩岸的通訊投票,絕大多數人都不放心,因此不可行。
     江宜樺強調,他百分之百希望衝高公投投票率,讓公投過半;為此行政部門積極與許多團體見面,他甚至懷疑自己是否在核四公投上花太多時間,以至於自由經濟示範區進程延後,「政府做那麼多事,難道還不足以說明行政部門認真看待公投案嗎?」
     若公投未能過半,僵局仍然繼續,江宜樺不否認有此可能,但公投可以處理法律面爭議,這座核電廠要或不要,由最高民意決定,「這件事情我是很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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