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勇不居功 公共建設不留名

縣新聞處長林孟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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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勇1997年當基隆市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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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在公共建設上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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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在田寮河上計畫興建12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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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以12生肖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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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著名的書法家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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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落己名,但後來市長卻把書法家的題字抹去,改成自己名字,實在可惜。林孟儀說,李10年前回雲林縣代理縣長時,承辦94全運會,整修斗南體育場與興建斗六棒球場,工程完成亦沒有落款,甫在日前落成的草嶺生態環境教育館同樣沒有個人落款。李進勇強調,公共工程是用百姓的稅金興建的,功勞並非在某一人身上,是屬於全體國民的心血,首長不應落款居功,沒有落款,就不會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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