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款項發還 華銀:依法辦理、靜待判決

近期傳出華南銀行草率將警示帳戶的錢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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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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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所訂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是規範銀行對於經通報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存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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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應採取的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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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銀遵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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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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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靜待判決結果。華銀左營分行於2013年8月13日接獲高雄岡山壽天派出所通報(受詐欺之人為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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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張先生所有的艾O企業社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該分行即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訂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將該帳戶列為警示帳戶,暫停所有交易功能;並自接受通報之日起,多次以電話及登門拜訪的方式聯絡張先生,惟均無法取得聯繫。2013年8月15日,主張受詐騙的林女士向左營分行提供相關資料證明資金流向、報案三聯單、切結書等文件申請返還其所稱受詐騙存入艾O企業社帳戶的款項,左營分行因無法聯繫到張先生,依該辦法規定,於2013年8月26日將艾O企業社帳戶內的受詐騙款項發還林女士。華銀指出,金管會所訂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是規範銀行對於經通報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存款帳戶所應採取的處理措施,各銀行自須遵循辦理。且一審法官認定,案件發生於2013年,當時的管理辦法未規定在聯繫不到開戶人時,須請警方協尋,得協尋的規定是隔年才新增訂,依當時的辦法,華銀的處理流程合理,判決華銀勝訴,因此華銀左營分行是依該辦法辦理,並非任意發還。張先生所為的申訴,已進入司法程序,將靜待判決結果。(工商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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