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交接期太長 立委提案投票日法制化

今年總統選舉與就職日相差超過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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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巧慧、張宏陸等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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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所有選舉投票日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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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交接期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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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免去可能存在的政黨操作。蘇巧慧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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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訂於選舉年12月第一個週六;公職人員補選投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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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於補選事由發生日起第7週的週六。如果遇到立法院經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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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補選投票日訂於解散日起第7週的週六;其後各屆立委選舉投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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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訂於就職日前第7週的週六。張宏陸提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於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當年的3月最後一個週六舉行,但重行選舉、重行投票或補選投票完成日期不在此限。蘇巧慧受訪時表示,2案配套提出,主要是針對今年總統選舉交接期長達4個月,但立委交接期只有半個月,衍生出各種亂象,提出長治久安修法。她說,投票日法制化後,可避免交接期過長或過短,也讓各機關學校可有依循,提早安排因應投票日,避免類似今年投票日有各大專院校剛好遇期末考問題。蘇巧慧表示,從今年交接期過長,產生立法院幾乎1整個會期都須面對看守內閣亂象,雖然總統與立委分開選舉花費會多一些,但不會比交接空窗期產生的社會成本還大。105040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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