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 北檢傳喚前兆豐銀副總梁美琪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兆豐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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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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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今年8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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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上午二度以證人身分傳喚時任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梁美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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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後請回。中央社記者游凱翔攝 105年11月14日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兆豐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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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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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二度以證人身分傳喚時任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梁美琪。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涉及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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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西元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8億元)。承辦檢察官為釐清案情,繼8月首次傳喚梁美琪後,上午10時許再次證人身分傳喚到案說明。偵訊約2小時後請回,梁美琪面對記者詢問時僅回答,「偵查不公開」後搭車離開北檢。105111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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