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退伍還分真假?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接獲一位高齡八十多歲的楊姓老榮民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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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民國四十八年被國防部核定自陸軍步兵上尉「假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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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身分至今妾身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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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養金又遭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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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陷入困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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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立委協助向政府求償。但該案經國防查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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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是「誤會」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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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也意外讓外界得知早年國軍的「假退(除)役」制度。
陳學聖表示,該位楊姓老榮民宣稱曾參與金門「九三砲戰」、「八二三炮戰」等多場著名戰役。國防部於民國四十八年核定他從陸軍步兵上尉「假退役」生效,他也接到假退役命令,但國家未發給退伍金,只發了三個月生活費,讓他到社會上「自謀生活」。
楊姓老榮民表示,他因已結婚未住榮家,榮家每月將就養金匯到他帳戶,金額不多,但不無小補,因此他未考慮其他問題。直到最近,突然接到退輔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來函,指他和妻子年度總收入已超過就養給付標準,依規定停止就養。
楊姓老榮民感到不平,轉向立委投訴,若國防部認定當年他的「假退役」有效,應補發他服役十三年的一次退伍金或月退休俸,並補發正式軍官退伍令,讓他擁有合法退伍身分。
陳學聖表示,該案經國防部查證後回覆,該部已於同年九月核定楊姓榮民從上尉假退役,改辦正式退役生效,審定其服軍官役年資十一年二十八天,依規定按退伍當時待遇發給一次退役金和正式軍官退役令。楊姓榮民顯有誤解,該部均依法行政,並無違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