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稱沖之鳥礁為島 府:可交第三方評斷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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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逕自將「沖之鳥礁」視為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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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國際社會負面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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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如果認為自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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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交付國際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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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第三方專家來評斷。日本政府就「沖之鳥礁」表達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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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以信今天再次嚴正重申政府立場。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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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逕自將「沖之鳥礁」視為「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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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宣布沖之鳥礁200海里之內為專屬經濟區。日本此一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政策,已嚴重傷害國際社會與台灣漁民權益,中華民國政府當然不予承認。陳以信強調,日本再怎麼不滿,也無法改變「沖之鳥」是「礁」不是「島」的客觀事實。日本政府帶頭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國際社會非常負面的示範,嚴重傷害日本的國際形象。陳以信指出,「沖之鳥礁」面積僅約9平方公尺(不到3坪),沒有淡水,不適人居,也不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絕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關於島嶼(island)之定義,更不能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因此,沖之鳥礁12海里領海以外之海域都屬公海。政府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87條有關公海規定,捍衛漁民擁有公海捕魚自由的決心,不容置疑。陳以信表示,日本政府如果認為自己有理,何不將本案交付國際仲裁,讓第三方專家來評斷;一個9平方公尺的礁,既無法維持人類居住,又無本身經濟生活,如何能夠享有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另有評論質疑政府此舉是「把難題留給新政府」,陳以信斥為不知所云、莫名其妙。他反問,如果真要把難題留給下任政府,政府現在何必跳出來強力護漁?陳以信強調,捍衛漁民權益是政府應盡職責,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不能怕難題,更不能把難題留給漁民自己解決。1050429(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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