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釀3死案 有新佐證 葉少爺飆速167 檢求刑8年

     「葉少爺」葉冠亨酒駕釀三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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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二審言辭辯論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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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十九日宣判。檢察官昨天提出新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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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葉冠亨肇禍時車速高達一六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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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審判刑六年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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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重判八年,葉母在法庭聲淚俱下,但死者家屬不為所動。
     去年四月酒駕害死三命,昨天「葉少爺」葉冠亨到法院開庭已經未拄拐杖,還當庭起立向死者家屬道歉:「對不起我錯了」,並說會對自己行為負責;葉母護子心切,法庭上痛哭失聲,自責管教孩子不當,真的很抱歉。
     坐在葉少爺車上慘死的陳岡逸,他的父親陳大儒認為,事發迄今一年多,葉冠亨還能消遙在外,繼續念書,對司法是一大諷刺,應速審速結,建立司法威信,並認為葉母的哭是故意的,不會改變他覺得葉冠亨一審判太輕的立場。
     被撞死的婦人李幸蓉,胞兄李富盛則說,葉冠亨判輕、判重對他而言已經毫無關係,只有社會觀感問題,家屬心情至今無法平復,恨是一輩子的,永遠也不會原諒葉冠亨。
     檢察官林應華昨天提出當時路口監視器佐證,葉冠亨在一八五點八公尺距離只花了四秒,換算時速高達一六七公里,最高跟最慢時速落在二一五公里至一三六公里,絕對不只一審認定一二○至一三○公里,且李幸蓉應是被撞當下就遭引擎蓋削頭,而非保險桿噴飛打中致死。
     檢察官昨天對葉冠亨求刑八年,並感性提到:「燈光照耀檢方的心,喚醒沉睡中的證據,希望死者靈魂可以安息」,審判長莊飛宗宣布言辭辯論終結,七月十九日上午十時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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