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開飲機 7%標示不符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公布市售開飲機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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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驗15件樣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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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1件「標示檢查」不符合規定。
     標檢局於101年9、10月間在電器賣場隨機購樣15件樣品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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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性檢測項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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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樣品皆符合國家標準。
     標檢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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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檢測結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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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件樣品「標示檢查」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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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為商品本體上無標示商品安全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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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未完成檢驗程序即出廠銷售。
     此外,上述樣品本體上、開關面板上及使用說明書上所標示的型號不一致,且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內容與商品不符,也未說明電源線損壞時處理方式,不符合標準規定,
     標檢局說,將依規定追蹤處理並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違規情形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63條通知廠商限期回收或改正,若廠商未依規定辦理,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10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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