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超額過海關,未申報得受罰

適逢暑假期間,

洗滌塔

,出入境旅客大增,

不沾平煎鍋

,海關提醒旅客攜帶幣券、菸酒、藥品超過限量,

更生清算程序

,或所攜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如(3C家電用品、精品服飾及名牌包等,

鍋蓋

,但管制品或菸酒除外)的完稅價格超過新台幣2萬元免稅限額者,

鎢鋼滾磨刀

,應經由紅線檯(應申報)向海關申報通關,以免受罰。海關表示,凡是攜帶的外幣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有價證券總面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人民幣超過2萬元、新台幣超過10萬元,都應該向海關申報。另外,每位入境旅客(以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為限)攜帶的酒類為1公升(不限瓶數),菸類則是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關務署表示,旅客攜帶超額外幣、人民幣申報規定,已行之多年,但每年仍發生多起未申報遭處分沒入案件。據統計,自103年起至105年6月止,違規攜帶外幣、人民幣及新台幣入出境案件計302件;另查獲旅客攜帶超量菸、酒計案計2,471件。(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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