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巿議員詐3萬考察費 二審仍判3年8月

高雄市議員陳粹鑾3年前涉以不實單據向巿議會虛報3萬元考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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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被判徒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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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雖辯稱是前一年未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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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拿單據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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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雄高分院23日仍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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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原審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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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陳粹鑾得知二審判決結果,坦承行政上有疏失,她強調是因民意代表行程較多,一時失慮、便宜行事,這部分她深自檢討,但她確實沒有貪汙、詐領的犯意及行為,一定會再上訴,請法官明鑒,還她清白。(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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