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舉債 監院糾正苗栗縣政府

監察院今天針對苗栗縣政府違法舉債案,

網路行銷公司

,通過監察委員劉德勳、高鳳仙所提調查報告,

口碑行銷公司

,糾正苗栗縣政府、財政部。劉德勳、高鳳仙表示,

seo優化

,苗栗縣政府民國95年短期公共債務比率31.55%超過債限,

口碑行銷公司

,100年11月公共債務餘額新台幣377.69億元,

口碑行銷公司

,短期債務比率33.74%,

關鍵字行銷

,再次逾限,

台中網頁製作

,雖經行政院101年7月函要求不得超過101年6月底公債餘額399.23億元,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卻於101年底增加為397.34億元,

響應式網站

,於102年底再增加為401.59億元。劉德勳、高鳳仙指出,苗栗縣政府未積極改善財務狀況,反於97年起大幅擴張歲出,使收支差短額度日益惡化,97年至103年間歲入歲出短絀金額合計高達361.75億元。劉德勳、高鳳仙表示,苗栗縣償債計畫核准後,短期間內即無法推動,作為償債計畫資金來源的189.62億元待售土地,於計畫提出時尚有102.75億元尚未依法報准出售,出售土地獲得48.58億餘元僅償還公共債務0.3億元,財政部要求苗栗縣政府提報售地收入用途均故意隱匿不提報。劉德勳、高鳳仙說,財政部審核苗栗縣政府改善計畫內容,流於形式,未詳究償債資金來源的可行性,就予核准,也有違失。1051102(中央社),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