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林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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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9日上午7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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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在國小學生陸續上學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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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市螢橋國小圍牆邊公車站牌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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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褲子拉鍊拉下把玩性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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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到路過看見的民眾。案經陳姓女子發現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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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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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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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他在國小附近的公眾場所進行猥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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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影響國小周邊秩序、破壞社會善良風俗,還造成他人心理不適,惟審酌他患有重度多重障礙,依公然猥褺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