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周》尤清 廖學廣拒配合慘遭林榮三修理

    最近瓏山林公司準備在台北市富陽街搞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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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連劃定都還沒通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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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搶先動用關係企業聯邦銀行把住戶的房子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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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正常都更程序。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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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集團林榮三炒作房地產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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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涉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拒繳市地重劃抵費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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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配合其建案推行的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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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會慘遭《自由時報》修理,前台北縣長尤清、前汐止鎮長廖學廣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瓏山林在台北市富陽街的案子,位於七十一巷的七號到二十五號,以及五十五巷的八號到二十四號,因為二棟房子的後門相連,才會一起搞都更。七十一巷的房子,是四層樓,共有四十戶;五十五巷的房子是三層樓,有二十七戶。再加上路口卡了幾戶二十一巷六弄的房子,總數有七十多戶。
     住戶之一的鄭于芳,當初就是她找瓏山林來做都更的。她說,她本身也是松山永吉路遷建基地附近的住戶,那邊正在做都更,同時有皇翔和瓏山林進場。但她覺得瓏山林比較好,遂找瓏山林來富陽街做都更。
     鄭于芳又說,其實,她一開始是找鄉林建設來談都更,後來才找瓏山林。「鄉林建設和瓏山林開的條件一樣,都是五五分,不過,我覺得瓏山林的人比較有誠意,後來就跟瓏山林簽了同意書。我是第一個簽同意書的住戶。」
    住戶糊里糊塗簽同意書
     鄭于芳解釋,瓏山林在松山永吉路開的條件是六四分,瓏山林占六成,住戶占四成,住戶比較吃虧。這次瓏山林在富陽街把條件提升到五五分,她認為對住戶比較好,毫不猶豫就簽了同意書。
     不過,也有住戶向本刊表示,瓏山林在前年六月開始,就跟住戶談條件,如今,已有二十一戶的住戶把房子信託給瓏山林關係企業聯邦銀行,已達所有住戶的三分之一。
     「可是,後來我們發現,直到去年四月,台北市政府才核准我們這邊自行劃定更新。」住戶林先生說,「瓏山林的做法根本是偷跑,嚴重違法。而且,現在我們才剛要開始都更,聽說光是走完程序,就要花上好幾年,這段期間,我們都不能處置自己的房子,等於是被瓏山林給綁住了。」
     還有住戶透露,瓏山林一進來,就先搞信託,連都更設計圖、最後要分多少,他們都搞不清楚,就跟著其他住戶一起被信託了。住戶坦承,會同意信託,除了「跟著做」之外,主要還是認為聯邦銀行的招牌夠大,應該不會被騙才是。
     鄭于芳則說,她在簽同意書的時候,也給聯邦銀行信託了。「你問我瓏山林有沒有違法?我不知道。我只是相信他們,覺得這樣做比較省麻煩,就一起簽了同意書和信託了。但是,瓏山林有說,如果這個案子到今年底還推不下去,他們就會跟我解約。至於其他住戶也跟我一樣,不過,他們的期限好像會比我晚半年左右。」
    用聯邦銀行信託 手段高
     當初揭發瓏山林在松山亂搞人頭比例及信託的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得知瓏山林又在富陽街搞信託,而且搬出聯邦銀行來,直言瓏山林的手法更上一層!
     李慶元解釋,松山永吉路的住戶跟瓏山林信託,是嚴重的不平等條約,也是賣屋契條款。因為,在信託期間,住戶不得買賣房屋,也不能過戶、借款,除了瓏山林主動解約之外,住戶不能提出解約要求。
     如果住戶急需用錢,瓏山林會美其名給予「急難救助」,其實就是借款給住戶,可以分期還,不用利息。李慶元說,看似條件很好,其實若是住戶不還,瓏山林也不怕,因為住戶的房子早就已經被瓏山林信託了。
     不過,瓏山林是以新成立的一家瓏山林建築經理公司出面跟住戶信託,這家公司資本額只有五百萬元,營業項目並沒有包括信託,根本不得從事信託業。只因為它打著瓏山林的招牌,又有「建築經理」幾個字,讓住戶以為是可以合法信託的公司,才會被信託。
     一般所謂的都更信託,是要在都更事業計畫通過,且權利變換完成之後,才可以進行都更信託。李慶元強調,只要不是在這個期間信託,統統不算是都更信託,地主若隨便跟建商信託,後果不堪設想。
     李慶元說:「像富陽街的案子,瓏山林一開始就跟住戶信託,根本就是違法的行為!」他也認為,之前瓏山林用瓏山林建築經理公司來信託,踢到鐵板,這次改用聯邦銀行來信託,手段更是高明。
     李慶元進一步解釋:「聯邦銀行是一家正牌銀行,名氣大,招牌響,本來就可以從事信託,比較容易取得住戶的信賴。住戶也絕對不會想到,給聯邦銀行信託,竟然會違法。」
    瓏山林博物館竟蓋豪宅
     事實上,瓏山林大肆炒作房地產的手法不僅如此。在大直的瓏山林博物館,明明是屬於商購區,只能做商業購物中心使用,瓏山林卻是大蓋豪宅出售。
     在大直美麗華商圈這一帶,土地使用區分,主要是屬於娛樂區和商業區,只能供觀光旅館、娛樂購物中心,或是商業購物中心使用。目前,除了汽車旅館林立,飯店和大型量販店也不少。
     瓏山林博物館就蓋在樂群二路、愛買的旁邊,三棟十一層大樓緊鄰,總共一百五十四戶,相當壯觀。不過,這塊地的使用區分,屬於商購,也就是說,只能蓋商業購物中心,瓏山林卻把它拿來當作豪宅出售,目前市價喊到一坪約一百二十萬元。
     前年六月,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李建昌、許淑華等人在議會市政總質詢時向台北市長郝龍斌檢舉,還直指當時的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一口氣買了六戶,再兩戶兩戶打通,變成三戶大豪宅。時隔一年多,台北市政府有何處置?
     台北市都發局都市規畫科科長汪禮國說,瓏山林博物館的確不能拿來當作住宅使用,但以現今的法規來看,恐怕只能罰到使用人,罰不到建商!
     汪禮國表示,市議員檢舉之後,他們曾向中央詢問,住宅有無標準認定?中央回文說沒有。「其實,這附近除了瓏山林博物館之外,也有其他建商違規使用,總戶數多達數千戶,我們還在清查包括瓏山林博物館在內的住戶,真正的所有人是誰。」
     「查出戶籍資料之後,我們會去問稅捐單位,到底他們是繳納自用住宅稅,還是非自用住宅稅?這樣就可以知道,他們是拿來當作住宅或非住宅使用!不過,我初步看過瓏山林博物館的所有權人資料,並沒有江丙坤的名字。」
     汪禮國說,如果查出住戶是拿來當作住宅使用,可以依都市計畫法,罰使用人六萬元至三十萬元,但罰不到建商。不過,如果建管處有查到建案未出售前,如廁所管線變更,有二次施工的情形,這很明顯是建商所為,依照建築法,就可以罰建商六萬元至三十萬元。
    商業地申請住宅補助金
     面對像瓏山林博物館違法使用,卻對建商無法可罰的情形,汪禮國也說,建管處已經在收集黑名單。未來被登錄在黑名單的建商,向台北市申請建案時,將會遭到更嚴格的審查。
     不過,早在民國九十四年,瓏山林在中和推出的四季紐約建案,也是違法蓋在乙種工業用地,遭到住戶控告詐欺。依照規定,乙種工業用地只能供一般服務業、銷售業使用,瓏山林卻把它拿來蓋住宅,賣給不知情的住戶。
     後來,有二十三位住戶聯名控告瓏山林詐欺,並要求退款。住戶主張他們是看到瓏山林的廣告,都有呈現客廳、臥房、廚房、衛浴等一般住家格局,很明顯是要做為住宅使用,才會支付訂金購買。前年年底,法院判決瓏山林敗訴,需要返還住戶近千萬元。
     瓏山林博物館涉嫌違法之外,據了解,瓏山林在大直薇閣汽車旅館旁邊,也養了一塊地。而這塊地也是只能當作商業購物中心使用。
     但汪禮國說,瓏山林曾經以那塊地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台北好好看」獎勵,希望有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拿來當作住宅使用。只是,因為瓏山林違法在先,台北市政府已經駁回其申請。
    尤清拒發照 蘇貞昌核准
     過去,瓏山林對於不肯「配合」其建案推行的縣市政府,通常也有反擊動作,也就是發動旗下媒體,不斷修理,前台北縣長尤清以及前汐止鎮長廖學廣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當初一手打造台北縣新莊副都心的尤清就說,新莊副都心百分之九十九的地主,都依規定繳交市地重劃抵費地,只有聯邦集團負責人林榮三拒繳,他為了公平正義,儘管瓏山林大樓在他上任之前就已經取得建照,完工之後,他還是拒發使用執照給林榮三的瓏山林大樓。
     尤清的堅持,傷害到林榮三的利益,得罪報老闆的下場,就是被報紙修理,好的也罵,壞的也罵。《自由時報》甚至以大篇幅刊登「尤清想揩油」的社論。瓏山林大樓直到蘇貞昌上台才拿到使用執照。林榮三因此投桃報李,《自由時報》百般維護蘇貞昌,與對付尤清態度截然不同。
     林榮三的聯邦建設,民國七十八年在汐止鎮北山里推出瓏山林高級別墅,推行鎮長稅的鎮長廖學廣,認為建商應該對地方有所回饋,不能賺了錢就跑,於是不發給未損害公共設施證明。拿不到證明,就無法申請使用執照。
     數百億的建案,因為一張證明,就被卡住了,林榮三急得不得了,最後也只好放下身段跟廖學廣碰面,雙方談判之後,林榮三允諾捐贈汐止一座運動公園,廖學廣遂發給證明。孰料,林榮三拿到證明之後,卻因嫌貴,沒有捐贈運動公園。
     廖學廣為了反制,把林榮三在汐止白匏湖的土地,變成汐止垃圾、焚化爐、公墓的使用地,並且以林榮三的名字,命名為榮三垃圾場!當時,廖學廣剛好面臨連任競選,林榮三遂以《自由時報》,天天攻擊廖學廣。只是,廖學廣以小鎮長對抗大財團,大獲民心,還是高票當選。
    瓏山林接連受罰
     前年的1月、6月、8月,瓏山林接連有3個建案,都是因為公設灌水,後來再向住戶要錢,分別遭公平會裁罰1,2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這3個建案是瓏山林藝術館、瓏山林長堤、瓏山林博物館。
     瓏山林藝術館是在房屋買賣契約注明「不含車位及車道」,最後卻把全部車道面積由所有住戶分擔,導致住戶權狀登記的坪數增加,必須補付公設差額。如此一來,瓏山林至少不當獲利1.5億元。同樣的,在瓏山林博物館中,瓏山林甚至不當獲利達2億元!
    信託充滿陷阱
     瓏山林在富陽街的都更案,屬自行劃定,必須有75%的住戶同意,才能送事業計畫。如果有26%的住戶不同意,都更就走不下去,也因此,建商搞信託,不是玩75%的同意,而是玩26%的否決權。
     李慶元解釋,以自行劃定為例,如果沒有信託,住戶簽同意書可以重複簽,不管來幾家建商都能夠公平競爭,反正哪家建商先簽到75%的同意書,住戶就跟誰走。信託之後,住戶就不能重複簽同意書。
     「假設只有2家建商,如果1家建商搞信託,拿到26%,如此一來,就算另一家建商拿到剩下的74%同意書也沒用。這就是所謂的少數否決權。將來中央如果修法,把事業計畫的最高條件訂到要95%同意才行,恐怕就會出現信託掮客,他們只要搶先信託6%的住戶,就可以跟建商談條件,甚至待價而沽。」
    不再當打手 記者遭開除
     當年廖學廣用鎮長稅擋林榮三的建案,林榮三也不是省油的燈,哪容得下小鎮長造次,隨即發動《自由時報》回擊,第一線記者奉命戴鋼盔上陣。民國83年元月,汐止鎮長改選,《自由時報》汐止駐區記者譚旺樹接獲指示修理爭取連任的廖學廣。譚旺樹躲在廖政敵的辦公室連寫3天,《自由時報》每天用半個版伺候,結果寫到連他自己都不好意思。沒想到選完,報社交代他繼續修理,譚旺樹覺得對不起良心而拒絕,沒想到《自由時報》竟然叫他滾蛋,2月18日通知,2月19日就收到資遣信,當天生效一日都不能多留。
     資遣理由好好玩,「台端潛能迄未發揮,惟恐耽誤未來生涯」。譚旺樹不願充當林榮三打手,結果遭資遣,引起輿論譁然紛紛聲討;譚旺樹覺得對廖學廣過意不去,被迫走路後主動向廖致意,強調過去一切都是身不由己,讓《自由時報》下不了台,乾脆挖苦譚旺樹學歷太差、只有國中畢業,所以才要他走路。譚旺樹對此十分不滿,告訴朋友自己應徵時就坦承只有國中畢業,如果真的學歷太差,當年就不要用,以這種理由炒他魷魚分明是欲加之罪。  譚旺樹畢竟是厚道之人,雖然老東家對他如此不堪,他卻選擇不再多說。對於記者邀訪,他說:既然答應人家一切到此為止,絕不能輕諾寡信。相較林榮三當年連一口飯都不給他吃,更顯得譚旺樹的寬厚。(黃樹德)
    瓏山林拒回覆
     本刊曾兩度親向瓏山林設在富陽街的辦事處求證,皆未能見到辦事處嚴姓主管,後轉向瓏山林建設查證,瓏山林隨後的回應,是「本公司未設發言人制度,因此不予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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