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動保處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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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民7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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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貓應辦理寵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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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同時需出示注射狂犬病疫苗證明。若未登記、也沒打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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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罰新台幣20萬元。動保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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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只規定養狗需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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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設籍在台北市的貓咪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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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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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必須依照「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辦理寵物登記,未依規定辦理登記的貓飼主,可處新台幣1萬元到5萬元罰鍰。另外,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狗、貓、白鼬(雪貂)及白鼻心等動物,每年都需施打狂犬病疫苗,若飼主沒幫寵物按規定打疫苗,可罰3萬到15萬元。動保處說,由於辦理寵物登記的同時,也需出示注射狂犬病證明,7月起,若是飼主沒幫貓咪登記、也沒打狂犬病疫苗,合計最高可罰20萬元。動保處表示,有些貓飼主會擔心貓咪因施打疫苗、藥物甚至晶片,引發注射部位肉瘤或腫瘤,而不願打疫苗或晶片,但其實有方法可降低腫瘤風險。動保處指出,貓咪注射後,注射部位發生腫瘤的機率為0.02%至0.008%,建議施打狂犬病疫苗時,避免注射於肩胛間,應選擇四肢或腹部外側;注射部位應輪替,並以圖示記錄於手冊或病歷中,可避免因相同部位反覆注射,而增加腫瘤的風險。動保處103年起也引進較小的15號注射針晶片,相較於過去較大的晶片,小晶片注射時可降低對貓咪的刺激及引發腫瘤的機率。動保處提醒,施打疫苗或植入晶片時,應記錄注射位置,並於注射後持續觀察注射部位,謹記「3-2-1準則」,若有腫塊於注射後持續存在超過3個月、腫塊直徑超過2公分或腫塊在注射1個月內持續變大,須立刻告知獸醫師、做專業醫療處置。1050628(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