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批陳(沖) 當官不講話下來才放砲

前行政院長陳(沖)主張「房屋稅不可增只能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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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批評陳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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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當官都不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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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下來都在放砲。陳(沖)日前投書媒體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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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是「違法違憲」的稅目。以往因做為稅基的房屋評定現值偏低、稅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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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顧全地方財政,學者及國人都容忍該稅目的存在,但一些無知政客,挾打房民粹話題,不但推動2014年房屋稅條例修法,台北市又率先提高標準價格的評定方法,致去年起台北市房屋稅普遍提高,財政收入大增,引發各地政治人物心嚮往之。他認為,人類擁有遮風蔽雨的居住所,是基本人權,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因此原則上人民不應單純因對財產有「所有權」而被課稅。柯文哲上午接見參與「弱勢家庭兒童全球圓夢計畫」的9位小朋友與台北市國際青年商會,會後受訪時表示,昨天朋友有傳給他看陳陳(沖)的評論,他還問陳(沖)是誰?是以前行政院長嗎?如果是的話,以前當官都不講話,現在下來都在放砲。柯文哲說,房屋政策包括公宅、房租補貼、房屋稅和地價稅,以及社福政策,牽涉到多個局處,如果只看一個,常常見樹不見林,今早市長室會議他請副市長鄧家基整合局處,預計9月中開北市房屋政策研討會,提出政策整體說明。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則針對陳陳(沖)的說法指出,土地法是普通法,房屋稅條例是特別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這沒有疑慮;此外大法官在民國81年的369號釋憲案已經解釋過,房屋稅沒有違憲的問題。對於路段率是否和土地稅重複,陳志銘表示,房屋評定現值有3個因素,分別是房屋標準構造單價、折舊率跟耐用年數,以及路段率,北市府未來要對3項一起檢討,不能只檢討其中一項。陳志銘說,房屋稅條例11條規定,要把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現在沒有用房屋買賣價格在當課稅基礎,如果回到房屋買賣價格,才會是增稅主要來源。目前沒有照實價在課房屋持有稅。他強調,北市府認為,房屋稅可以檢討,但現階段沒有到廢除的地步。1050718(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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