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媒體記者不滿於前年4月28日凌晨4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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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市忠孝西路、中山南口天橋上採訪警方強制驅離反核民眾集會遊行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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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警方用強光照射、手部推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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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用暴力手段將他強制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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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時任現場指揮官的前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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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妨害自由、傷害和毀損等罪嫌。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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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犯罪嫌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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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自訴。張姓記者認為警方怕報導揭露後會受輿論監督,就用強光照射、手部推擠,還用暴力手段將他強制抬離,妨害他採訪自由,也造成他身體多處傷害及相機鏡頭受損。但法官認為,張提出的相關影像證據都未拍到有誰故意用手部推擠,或以身體碰撞他,無法證明方仰寧和所屬員警有任何共同犯罪情事,最後以犯罪嫌疑不足,駁回自訴。(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