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濫殺無辜 高院判1死1無期

最高法院日前召開生死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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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的阿嬤在庭訊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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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賓無父無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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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一手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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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不是「很壞的囝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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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前妻跑到別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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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氣憤犯下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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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有這2個孫子,透過媒體請求法官饒命,希望能讓他們回來照顧年邁的阿嬤,後來,最高法院撤銷死刑發回更審,讓沈文賓暫逃一死。判決指出,沈的前妻不堪沈文賓家暴離家出走,沈為找她的下落,2012年12月,夥同胞弟沈文夏,持槍到宜蘭冬山鄉一處檳榔攤,押走妻子的友人潘孟瑤及呂俊偉。沈文賓兄弟將潘女、呂男押進車內,載往桃園大溪的產業道路,過程中,潘、呂在車內與沈文賓發生口角,沈盛怒之下,將2人扔進路旁灌溉水溝,溺斃後載到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更一審認定,沈文賓犯行重大,罪無可逭,求其生而不可得,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依殺人罪將他判死,沈文夏因聽命哥哥犯案,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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