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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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應該肇事逃逸。」基隆市一名鄭姓計程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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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在仁一路準備倒車離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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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撞上蔡姓女子騎乘的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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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他並未注意便駕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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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蔡女大為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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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至警局報案;鄭男雖道歉,但仍難消她的怒氣,要求罰寫百次對不起,才願意和解。
為了贖罪的鄭姓駕駛,手不斷寫著「對不起我錯了,我不應該肇事逃逸。」嘴巴一邊還覆誦著,像小學生般坐在派出所內,罰寫悔過書一百遍。
警方表示,七日下午一位年約廿多歲的蔡姓女子跑到派出所,表示有輛計程車倒車時撞上她後卻肇事逃逸,並造成她機車「掉漆」,要求警方一定要將這名駕駛揪出來。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順利找到鄭姓駕駛,鄭男到案後,連忙向蔡女道歉,卻得不到對方的諒解,甚至當場不斷炮轟鄭男,警方居中協調後,雖然蔡女願意和解,卻堅持要鄭男親筆罰寫一百次「對不起我錯了,我不應該肇事逃逸。」雖然警方傻眼,鄭男也感到很沒面子,但為了不吃上官司,也只好乖乖就範,才安撫蔡女情緒和解了事。
警方表示,其實類似這樣的小車禍,大多被害者會要求賠償和解,但要人「罰寫」案例的確少見,可能妙齡女「志不在錢」,只是要駕駛記取教訓,所以才提出這樣的和解內容。而以往有車禍和解案例,則是要肇事者將錢轉捐孤兒院、或做社區服務回饋民眾等,並非一定索賠;站在警方立場,如果能夠和解,不用到法院相見也是好事。,